音乐与舞蹈学院现有音乐学(师范)、舞蹈学(师范)、音乐治疗(非师范)专业、音乐学专转本(师范)等艺术学相关领域专业。学院秉承“博爱塑魂、立德树人,质量为本、特色立业”的办学理念,大力实施“特色发展、融发展、创新发展、开放发展”战略。目前,已形成音乐学、舞蹈学与特殊教育相结合,音乐、舞蹈与康复治疗相互渗透;以音乐学、舞蹈学为依托,巩固发展音乐治疗、舞动治疗等应用性较强的特色专业方向。学院于1993年开始音乐专业招生,为中国特殊音乐教育事业、中小学音乐教育、各级群文单位、文化艺术团、残联文宣、社区文化服务和残疾人事业培养输送了大量的专业师资和专门人才。

音乐与舞蹈学院现有教职工68人,教授4人,国家一级演员1人,副高职称16人,博士14人,在读博士4人,具有境外研修经历30余人,教师先后获批为江苏省“青蓝工程”、“333工程”及“优秀青年骨干教师”人才培养对象、省“双创博士”等9人次。各专业专任教师主要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、南京艺术学院、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上海音乐学院、解放军艺术学院、沈阳音乐学院、星海音乐学院、武汉音乐学院、南京政治学院、西南师范大学、首都师范大学、云南艺术学院、南京大学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西南民族大学及美国北卡罗莱纳艺术学院、意大利拉斯佩奇亚音乐学院、乌克兰卢甘茨克国立大学、美国曼哈顿音乐学院、美国波士顿大学、美国明尼苏达大学、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、美国德州理工大学玛格丽特ㆍ托克汀音乐学院、美国恩伯利亚州立大学音乐学院、美国杜肯大学音乐学院、法国佩皮尼昂国立音乐学院、俄罗斯国立格涅辛音乐学院、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音乐学院、日本国立金泽大学、日本名古屋音乐大学、韩国启明大学音乐学院、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、美国天普大学、英国爱丁堡大学等国内外专业艺术院校和相关重点高校,师资来源渠道宽广、学缘结构优良。

目前,学院设有音乐学系、舞蹈学系、音乐治疗系、音乐与舞蹈公共教研室及音乐理论与器乐、声乐、钢琴、舞蹈教育、舞蹈康复、艺术实践等相关专业系、室(教研组)和特殊儿童艺术治疗研究中心等;学院现有合唱团、舞蹈团、民乐团、管乐团等相关专业社团,拥有一批专业化、现代化的教学场所及设施,如专业数码钢琴教室、MIDI音乐制作教室、教师专业教学琴房、学生专用琴房(3栋)、综合舞蹈房、形体训练室、多功能艺术实践教室、图书资料室、中小型音乐厅、报告厅等,有体现特色、设施领先的重点实验室——音乐治疗实验室及舞动治疗实验室、律动舞蹈教室等;在全国有249个校外教育实习基地,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%以上,近年来“高质量就业”研究生录取百余人(含境外)。